事实证明,一个拥有过目不忘 buff 的男主,要想认真记得一个人是很容易的。
夜少这会儿不但记得我的名字了,还该死地记得了我拿了他八百万的事。
「你拿了我八百万,很难不记得。」
放屁!
明明你之前就不记得!
这是被女主刺激之后突然就打通任督二脉了吗?
我黑人问号地盯着夜少那双好看的眼睛,然后夜少就不知道哪根筋不对了,过来拉起我的手:「陪我喝酒,再给你八百万。」
「八……」
我一听,这必须得舍命陪君子。
有八百万,谁还去杂志社当什么实习生啊,我光吃利息这辈子都能摆烂到死。
想到这里,我光速对还在抹眼泪的白云云说了声「新婚快乐啊」,就跟着夜少离开了她家。